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獲刑12年 民間人稱「大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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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4/1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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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公開宣判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衞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王三運受賄案,追討賄款逾6,685萬元(人民幣,下同),而被告人王三運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400萬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三運1993年至2017年間利用擔任中共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書記、中共貴州省委副書記、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長、中共甘肅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擔任中共福建省委副書記、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長、中共甘肅省委書記等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等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685.67萬元。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人王三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與過往受賄金額相近的貪官被判無期徒刑相比,分析指,王三運案從輕量刑幅度不小。鄭州中院今天通報稱,「鑒於王三運主動交代辦案機關不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係自首;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王三運在民間有「大表哥」的稱號,此前他在公開場合毫不避諱佩戴多款百萬名錶,被網民截圖廣為流傳,這也成為他被舉報貪腐的重要事證。

公開履历顯示,王三運生于1952年,祖籍山東,生于貴州,49歲之前一直在貴州生活工作,官至貴州省委副書記。此后調任四川省委副書記,而后又在福建、安徽屢任省委副書記。

2011年,王三運從安徽升任甘肅省委書記。2017年4月,離任赴中國全國人大任職。

2017年7月11日,中共中央紀委網站宣布王三運落馬,接受審查。

2017年9月1日,中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其辭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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